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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续推进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,规范契税征收管理,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,现就个人购买商品房缴纳契税相关政策通告如下: 一、契税税率
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表 (2021年9月1日起)
类型
面积
税率
政策依据
家庭唯一住房
90平米(含)以下
1%
财税[2016]23号
90平米以上
1.5%
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
90平米(含)以下
1%
90平米以上
2%
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
不区分面积
3%
《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》第65号
其他房屋和土地
4%
二、申报资料
(一)个人购买住宅
1.购房人未婚
提供购房人身份证、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、户口本。
2.购房人已婚
提供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、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、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、结婚证。
3.购房人离婚
提供购房人身份证、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、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、离婚证、离婚协议。
4.购房人丧偶
提供购房人身份证、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、户口本(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)、结婚证、配偶的注销证明(若户口本上显示丧偶,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)。
(二)个人购买非住宅(商业、商住、办公、公寓)
提供购房人身份证、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,无需开具房屋查询证明。
特别说明:
1.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;
2.享受首套房、二套房契税减免的需提供家庭成员(含购房人夫妻双方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)的房屋查询证明;
3.已达法定婚龄的未婚购房人,仅需本人到场签署《婚姻家庭状况承诺书》。
三、申报流程
纳税人持上述所需资料到邓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——依次在房管局窗口及不动产自助机查询家庭成员(含购房人夫妻双方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)房屋套次情况证明——申报纳税。
四、监督举报
“办不成事”监督电话:0377-62196993
特此公告。